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2024-09-27 文字大小 【 】 【打印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
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鉴于“国泰君安(股票代码601211)”股票因重大事项停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及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为确保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国泰君安”股票的估值更加公平、合理,经本公司与相关基金托管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自2024年9月26日起,对公司旗下基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除外)持有的“国泰君安”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待“国泰君安”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