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现金增利基金收益支付公告(2024年第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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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现金增利基金收益支付公告(2024年第10号)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0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
南方现金增利货币
202301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公告依据
收益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的日期
收益累计期间
2004年3月5日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基金合同》
2024年10月15日
自2024年9月18日
至2024年10月15日止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办法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
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
金份额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
2024年10月17日
收益支付日在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
体持有人。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
基金份额将于2024年10月16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4年10
月17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
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
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
得税。
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于2024年10月15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收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收益;
2、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中旬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本基金的收益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在部分销售机构可能会显示为按日支付模式,且当日收
益可在两个工作日后赎回。不论销售机构如何显示,本基金实际当日收益需在每月月中集中支付后
方能参与下一日的收益分配。